药物性肝病
临床最常见的药物性肝病是药物型肝炎。
(一)药物性肝炎的发病因素有哪些?
药物性肝炎是指由于药物及其代谢产物引起的肝脏损害。肝脏是药物进入人体后最主要的代谢场所,绝大多数药物在肝脏内进行代谢或生物转化,许多药物本身或其代谢产物可损害肝脏。当这些药物用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就会对肝脏造成损害,引起肝功能异常,出现黄疸、血清转氨酶升高等情况。药物性肝病约占临床肝炎患者的10%。
引起药物性肝炎的药物种类相当广泛,中西药物中都有不少药物有肝毒性,
1.西药最为常见的有:
(1)抗生素类,如抗结核药物利福平、异烟肼等;大环内酯类药,如红霉素、螺旋霉素等;四环素类等等。(2)解热镇痛药物:阿司匹林、保泰松等。
(3)抗精神病药物:氯丙嗪、奋乃静。(4)抗抑郁药物:阿米替林。
(5)抗癫痫药物:丙戊酸钠。 (6)镇静药:苯巴比妥等。
(7)抗甲亢药物:他巴唑、甲亢平、丙基硫氧嘧啶等。
(8)抗肿瘤药物:丝裂霉素、更生霉素、环磷酰胺等。
(9)降糖药物:优降糖、拜糖平等。(10)心血管用药:异搏定、安搏律定等。
以《药物性肝损伤100例临床病理分析》为例,药物性肝损伤患者中中药类占24%,激素类引起者为11%,解热镇痛药及抗风湿类药引起的也为11%,如将各种西药也算作一类,则占肝损伤发生的36%,这还不包括24%原因不明的患者中的一部分。
2.可致肝损伤的常用中药
近年来报道的导致肝脏损伤的中药,其毒性物质与其含有的生物碱、甙、毒蛋白、萜、内酯以及金属成分有关。如雷公藤含雷公藤碱,黄药子含薯芋皂甙、薯芋毒皂甙,苍耳子含毒蛋白,苦楝、艾叶、决明、贯众等含萜或内酯,砒石(红砒、白砒) 成分为三氧化二砷。
(1)至今临床发现可致肝损伤的常用中药有:黄药子、菊三七、苍耳子、何首乌、雷公藤、艾叶、望江南、苍术、天花粉、桑寄生、贯众、蒲黄、麻黄、柴胡、番泻叶、蜈蚣、合欢皮、丁香,川楝子、鸦胆子、毛冬青、蓖麻子、黎芦、丹参、罂粟、桑寄生、姜半夏、泽泻、大黄、虎杖、贯众、艾叶、千里光、防己、土荆芥、肉豆蔻、商陆、常山、大枫子、朱砂、斑蝥、穿山甲、黄芩、缬草、乌头、白果等。
(2)已知临床上可引起肝损伤的中药复方制剂有:壮骨关节丸、小柴胡汤、大柴胡汤、复方青黛胶囊(丸)、克银丸、消银片(丸)、消核片、白癜风胶囊、白复康冲剂、白蚀丸、六神丸、疳积散、麻杏石甘汤、葛根汤、大黄牡丹皮汤、防风通圣散、湿毒清、血毒丸、追风透骨丸、消咳喘、壮骨伸筋胶囊、骨仙片、增生平、六神丸、牛黄解毒片、天麻丸、复方丹参注射液、地奥心血康、昆明山海棠片等。
(3)经动物实验发现可导致肝损伤或诱导肝癌的中药有:四季青、地榆、栀子、五倍子、石榴皮、诃子、石菖蒲、炒小茴香、川椒、炒麦芽、肉桂皮、八角、青木香、木通、硝石等。此外,一些外用中草药误服后也可致不同程度的肝损害:如鱼胆、鱼藤、海兔、雄黄、薄荷油、生棉子油、桐子及桐油等。必须指出的是,上述有一些中药的肝毒性尚缺少可靠的临床资料加以证实。而经动物实验证实的肝毒性,又因中毒剂量超出临床常用量数十倍甚至数千倍,不但对临床用药的指导意义不大,反而说明这些中药在临床常规应用是安全的。
(二)药物性肝炎的临床表现
最常见的是急性肝炎,起病方式往往与急性病毒性肝炎相似,容易造成误诊。
按照国际标准,该病可分为三种类型:
(1)肝细胞损伤型,最常见,临床表现为全身乏力、纳差,ALT升高至正常值2倍以上,病情严重者可致暴发性肝衰竭。
(2)胆汁淤积型,临床表现类似病毒性肝炎的肝内胆汁淤积,可引起明显黄疸。原有肝脏疾病的患者在出现药物性肝病时,往往会使黄疸加深,治疗时间延长。
(3)混合型,兼有肝细胞性肝炎和胆汁淤积型肝炎的特点。
(三)药物性肝炎的治疗
1.即停用对肝有损害的药物。
2.般治疗与其它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肝炎相同,如及时休息,给予高热量、高蛋白的饮食,如有出血、肝昏迷应按出血、肝昏迷处理。
3.充B族维生素和维生素C,有出血倾向加用维生素 K。
4.量用有特殊治疗作用的药剂,如异烟肼引起的肝炎可用较大剂量的维生素B6静点。
5. 过敏、黄疸较深、病情严重者,可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待病情减轻后逐渐减量。
6.汁淤积型的患者应用苯巴比妥与消胆胺治疗,黄疸重者可用中药茵栀黄治疗药物性肝炎是指由于药物及其代谢产物引起的肝脏损害。
肝脏是药物进入人体后最主要的代谢场所,绝大多数药物在肝脏内进行代谢或生物转化,许多药物本身或其代谢产物可损害肝脏。当这些药物用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就会对肝脏造成损害,引起肝功能异常,出现黄疸、血清转氨酶升高等情况。药物性肝病的治疗最重要的是停用和防止重新给予引起肝损伤的药物、属于同一生化家族的药物,避免同时使用多种药物,特别是应谨慎使用那些因对药物代谢酶有诱导或抑制作用而具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对营养不良和对药物解毒能力下降的患者和嗜酒的患者应控制给药。(http://www.gandan120.cn/zhuanti.asp?zhuanti=63)
(四)药物性肝病的预防
1.临床应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特别是使用新药或联合用药时,更应注意避免肝毒性,并密切监测肝功能。
2.对以往有药物过敏史、过敏体质或有饮酒史的患者,用药时应特别注意。
3.对肝、肾病患者,新生儿和营养障碍者,药物的使用和剂量应慎重考虑。
4.一旦出现肝功能异常或黄疸,应立即停用可疑药物,并采取保肝降酶等综合治疗。
5.对有药物性肝病史的患者,应避免再度给予相同或化学结构类似的药物。(家庭医学》2009年9月上半期 总第379期,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