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全市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多次组织开展了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和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活动。
2011年11月24日下午,临沂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临沂卫校党委书记程杰一行来到山东医专肝病研究所、临沂科林肝胆医院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中卫生执法人员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依法对肝胆医院的有关内容进行检查。并要求医院与“三好一满意”活动结合,在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同时,注重提高医疗机构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执法人员还要求医院①要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等卫生法律法规,要建立健全各种医疗文书资料,认真规范门急诊、住院等病历、处方书写;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落实传染病登记报告、消毒隔离、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处置等各项规章制度。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依法开展诊疗活动。严禁使用未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人员或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②要规范医疗机构广告发布。③要强化医疗机构行业自律。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不断规范执业行为。
这次市局领导带队亲临医院检查指导执法工作,现场给医院管理和医护人员上了一堂法律课、管理科,对提高医院管理和医护人员规范操作技术、依法执业和提高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见图1。
图1 程杰局长一行莅临肝胆医院进行专项检查
(肝胆医院办公室供稿,摄影 李凌峰)
|